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相關報表的通知
國稅函[2007]1231號
注釋:全文廢止。參見: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[2023]8號)
山西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省國家稅務局,大連市國家稅務局:
為了進一步做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工作,提高申報質量和管理效率,稅務總局對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〈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[2007]62號)附件3《固定資產(chǎn)進項稅額計算抵(退)稅申報表》和附件5《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抵、退稅情況統(tǒng)計表》進行了修訂。現(xiàn)將修訂后的報表(見附件)印發(fā)給你們。
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附件:
1.固定資產(chǎn)進項稅額計算抵(退)稅申報表(略)
2.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抵、退稅情況統(tǒng)計表(略)
3.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抵、退稅情況統(tǒng)計表(有稅收增量企業(yè)/無稅收增量企業(yè))(略)
4.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企業(yè)收入情況分析表(略)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