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進口藏品免稅暫行規(guī)定》
公告[2009]002號
《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進口藏品免稅暫行規(guī)定》經國務院批準,現(xiàn)予以公布施行。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印發(fā)〈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接受境外捐贈、歸還和從境外追索的中國文物進口免稅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稅[2002]81號)經國務院批準同時停止執(zhí)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進口藏品免稅暫行規(guī)定(略)
2.免稅進口藏品備案表(略)
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
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