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《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(2007年第二冊、總第九冊)》的通知
國稅函[2007]604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:
為落實《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),國家稅務總局印制了《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(2007年第二冊、總第九冊)》(見附件)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作為各地稅務機關辦理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的依據,自2006年10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七年六月四日
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707號